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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冀政办发〔2015)31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21)36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教育改革,决定举办第九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本次年会由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办,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办。年会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担任组委会主任,燕山大学副校长任家东、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副校长李克军担任组委会常务副主任,指导年会具体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工作。

(二)年会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组成,负责年会论文、项目的遴选和指导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年会拟定于6月上旬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举行,具体日期和参会事宜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学术论文、成果展示项目、创业推介项目的准备及遴选方案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同期活动。年会同期将同时举办两场论坛:

1.教师论坛:新质生产力与数字化教育论坛。2.学生:优秀项目学生论坛。

四、项目选送

(一)选送范围。2021—2023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

(二)选送要求。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选送范围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并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年会现场交流。具体推荐限额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一)在学校推荐基础上,年会专家委员会通过网上评审,遴选确定260个获奖项目进入年会现场交流。

(二)年会设置特等奖20个、一等奖40个、二等奖80个、三等奖120个。入选成果展示的项目,第九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期间,由学生代表投票选出1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由高校教师和参会专家投票,结合评审专家组的投票,选出6项“最佳创意项目”。年会获奖证书由年会组织机构颁发。

六、参会人员

入选项目学生代表、指导教师代表,特邀企业专家和创投机构代表,高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部门负责人。请学校于4月2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Excel版发送至hbuncxcy2023@163.com

七、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王欢,电话:0311-66005125

(二)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联系人:贾岩,电话:0314-2298081,邮箱:657540247@qq.com

(三)年会师生QQ群

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校QQ群:703156072(高校1名联系人进群)

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学生QQ群:262270572(参会学生进群)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

1.第九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推荐限额表

2.第九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高校联系人信息表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年会的通知.pdf